为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近日联合印发《加快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列为九项重点任务之一。
《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陕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示范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创造条件对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有效发挥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作用,加大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力度,到2025年底,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配齐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中医、护理、药学、检验、影像、康复、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卫生等各类适宜人才。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全科诊疗(慢病管理)、专科服务、预防保健(妇幼保健)、中医药服务、医学康复等相对集中的服务区,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连贯性。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市(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评价,一体推进。做好与乡村振兴、城乡社区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衔接,做到整合资源、相向而行、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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