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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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30条举措。其中明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高地。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优势专科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工程。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力争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达到95%,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建设一批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室、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室设置比例不低于80%。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实施岭南医藏计划,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粤港澳中医药交流互鉴,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简化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提升就医过程便捷性,增强诊疗服务连续性。同时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发展。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医优势门诊和住院病种、中医基层病种目录。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省中医药局按职能分工做好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性等方面的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优势专科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工程。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力争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达到95%,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建设一批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室、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室设置比例不低于80%。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实施岭南医藏计划,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粤港澳中医药交流互鉴,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简化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提升就医过程便捷性,增强诊疗服务连续性。同时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发展。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医优势门诊和住院病种、中医基层病种目录。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省中医药局按职能分工做好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性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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