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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开标 覆盖89种临床常用药品

发布时间: 2026-05-07 14:16:31 文章来源: 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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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以下简称“全国联采”)在武汉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集采纳入28个采购组89种药品,全国4万余家医药机构参与报量。共有344家企业的468个产品符合投标条件,243家企业的310个产品中选。总体来看,企业投标积极踊跃,中选剂型规格齐全,当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普遍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本次全国联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集采政策的部署要求,充分遵循“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优化完善了采购措施,主要有以下4方面特点。一是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品种数量居历次集采之首。纳入西黄丸、银丹心脑通软胶囊、穿心莲片等临床常用药,也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健胃消食片等家庭常备非处方药,涵盖口服、外用等多种剂型,涉及用药人群广泛。二是严格药品申报要求,进一步强调中选产品质量可靠性。对申报企业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接受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质量检验的情况提出申报要求,考察企业质量把控能力。技术评价引入加分项,比如增加上市后研究和评价作为综合评分指标,对于经审评获益大于风险的药品予以加分,更好体现优质优价。三是多重机制产生中选结果,不搞“唯低价论”。优化报价得分指标,既看企业报价降幅也看价格水平高低,引导企业合理报价。首轮未中选的企业,如接受一定条件也可通过二次报价获得“复活”资格,按照“反内卷”的原则,引导更多企业中选。四是协同价采联动,强化综合治理效果。对于本次集采未中选药品和流标采购组药品,后续将纳入价格风险处置的范围,同时做好“价采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效应。对发现围标串标的企业,除按采购文件有关条款列入“违规名单”之外,还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


湖北省医保局自2021年以来牵头开展4批中成药联盟采购,共覆盖305种药品,广泛惠及人民群众。本次集采中选结果将于公示后正式发布,预计将于2026年7月底落地实施,采购周期至202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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