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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5种藏医优势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发布时间: 2024-08-30 09:52:27 文章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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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探索建立符合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机制,聚焦“藏医传承、藏医优势、疗效价值”,开展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

根据《通知》,首批遴选确定了静脉曲张(下肢静脉曲张)、高原性心脏病、痛风等15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藏医优势病种,分别对应了医保2.0版西医疾病诊断68种,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付费框架下,开展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已开展DRG/DIP实际付费,且具备相应藏医优势病种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查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通知》明确,在结算标准方面,将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DRG/DIP付费改革月度结算范围,住院患者仍按现行待遇政策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对于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中出现的低倍率病例,不纳入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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